Q/PJL 0001 S-2015 普洱市景谷林苑酒厂 配制酒 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酒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高粱、小麦为原料,采用小曲为糖化发酵剂,经浸泡、蒸煮、拌曲、半固态糖化发酵、蒸馏、贮存、勾兑酿制而成的酒基,再经陈酿、勾兑、适量添加三氯蔗糖、澄清、过滤、灌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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