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吉林省草木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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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MJ 0002 S-2019 人参鹿血配制酒 本标准适用于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人参(5 年及4 年生人工种植)、鹿血、鹿鞭、鸡内金、砂仁、山药、佛手、莱菔子、黄精、覆盆子、枸杞、栀子、茯苓、金银花、牡蛎、沙棘、龙眼肉、决明子、百合、阿胶、桑叶、玉竹、葛根、肉桂、陈皮、红枣、干姜、蜂蜜作为呈香、呈味、呈色的物料,将物料以白酒浸泡,提取浸泡液,加入蒸馏酒调配而制成的人参鹿血配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