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江西省百约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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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BY 0015 S-2020 发酵肉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发酵肉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或冻禽畜肉、动物性水产品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水、食用淀粉、白砂糖、食用盐、植物油、调味料酒、味精、香辛料、食用香精、复合调味料等辅料,添加或不添加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乳酸、碳酸钠、碳酸氢钠、氯化钾、柠檬酸、柠檬酸钠、醋酸酯淀粉、木糖醇、海藻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呈味核苷酸二钠、羟丙基淀粉、D-异抗坏血酸钠、三聚磷酸钠、卡拉胶、亚硝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经腌制、搅拌、斩拌(或乳化)、灌入肠衣、烘干或不烘干、熟制或不熟制、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发酵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