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市万州区双华农产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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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H 0001 S-2019 预制肉制品 本标准代替Q/SH 0001 S-2016 本标准规定了预制肉制品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禽肉及其可食副产品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白砂糖、香辛料、酸度调节剂、水分保持剂等辅料,经预处理、腌制、配料、水煮或不水煮(定型)、冷却、包装、速冻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预制肉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