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州金味食品有限公司 |
浏览次数 | 118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148.2KB |
格式 | |
语言 | 中文 |
Q/FZJW 0018 S-2019 固态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固态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食用盐、香辛料、白砂糖、淀粉、猪肉提取物、鸡肉提取物、牛肉提取物、海鲜提取物、酵母抽提物、小麦粉、米粉、5′-呈味核苷酸二钠、二氧化硅、复配膨松剂(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酒石酸氢钾、葡萄糖酸-δ-内酯、柠檬酸、碳酸钙)中的几种为原料,经选料、配料、混合、包装工序制成的非即食固态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