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建省庆鸿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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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HSP 0004 S-2020 调味海产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海产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或干制动物性海产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用菌(白灵菇或杏鲍菇或香菇)经预处理,油炸或不油炸、装罐(瓶、袋)后,加入以水、白砂糖、食用盐、味精、鸡精调味料、酱油、蚝油、鸡汁调味料、植物油、D-异抗坏血酸钠、香辛料、槐豆胶中的几种调配熬制的汤汁,再经封口、高温杀菌、冷却工序制成的可即食调味海产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