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长春百瑞葡萄酒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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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CBR 0001 S-2019 蓝莓果粒果汁饮料 本标准规定了蓝莓果粒果汁饮料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蓝莓果汁为原料,加入饮用水或蓝莓果粒、通过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蜂蜜、乙酰磺氨酸钾、阿斯巴甜、柠檬酸、山梨酸钾,苋菜红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中的一种或几种为辅料,经清洗、压榨、调配、灌装、灭菌、包装制成的果汁含量不低于10%蓝莓果粒果汁饮料(属于果蔬汁(浆)类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