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福建省莆田台富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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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OPS 0005 S-2021 米豆酱 本标准规定了米豆酱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和(或)黑豆、糙米和(或)黑米、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蚕豆、薏仁、辣椒、香辛料、食用酒精、食用香料、白砂糖、赤砂糖、食用盐、食醋中的一种或多种、芝麻油、植物油、枸杞、小麦、黑芝麻、莲子、芋头、盐渍梅、话梅、菠萝、桑椹、枇杷、酒酿、高梁、玉米、氯化镁、三氯蔗糖、乳酸、红曲米、L-丙氨酸、黄原胶、柠檬酸、氨基乙酸(甘氨酸)、琥珀酸二钠、呈味核苷酸二钠、L-苹果酸、DL-苹果酸、DL-苹果酸钠,经原料处理、制胚或不制胚、制曲、调味、装罐、密封、发酵工序制成的米豆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