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重庆飞亚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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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Y 0007 S-2018 液态复合调味料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味精、食用盐或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香辛料(辣椒、花椒、芝麻、姜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增味剂、防腐剂、食用香精、酿造酱油、食醋、着色剂、增稠剂等,经预处理、调配、混合、炒制或不炒制、过滤、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液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