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SFLC 0002-2015 福兰春生物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香辛料调味粉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八角、白胡椒、黑胡椒、花椒、大蒜、姜、丁香、孜然、桂皮、小茴香、月桂、肉豆蔻、洋葱、香葱、豆蔻、高良姜为原料,通过挑选、粉碎、混合或不混合、包装加工制成的非即食香辛料调味品。 文件来源于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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