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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CL 0001 S-2012 玛咖酒(配制酒) 本标准被Q/BCL 0001 S-2015 楚雄州百草岭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配制酒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玛咖酒(配制酒)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选用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为酒基,以玛咖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山药、覆盆子、枸杞子、黄精、大枣、肉桂等,经浸提、过滤、调配、灌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玛咖酒(配制酒)。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