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延边韩工坊健康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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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GF 0158 S-2019 红参磷虾油制品 本标准适用于以磷虾油、红参(人工种植,5 年生)、核桃油、DHA 藻油、元宝枫籽油、磷脂酰丝氨酸、亚麻酸型食用植物油、茶叶籽油、红花籽油、水飞蓟籽油、雨生红球藻粉、亚麻籽油、胶原蛋白肽、黑蒜为原料,添加明胶、水、甘油,经提取、浓缩、干燥、配液、熬煮(或不熬煮)、溶胶、成型、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水产制品红参磷虾油制品(食品生产许可分类为其他食品)。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