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上海新莺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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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BAX 0001 S-2018 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或不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香辛料、味精、黄酒、食用植物油、鸡精、冰糖等为辅料,经原辅料验收、解冻、清洗、配料、腌制(或不腌制)、烹调(或油炸、烧煮)、冷却、包装、成品入库等工艺制成可直接食用的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