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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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960-2008 河豚鱼和鳗鱼中头孢唑啉、头孢匹林、头孢氨苄、头孢洛宁、头孢喹肟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河豚鱼和鳗鱼中头孢唑啉、头孢匹林、头孢氨苄、头孢洛宁、头孢喹肟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河豚鱼和鳗鱼中头孢唑啉、头孢匹林、头孢氨苄、头孢洛宁、头孢喹肟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的方法检出限:头孢唑啉为10μg/kg;头孢匹林、头孢氨苄、头孢洛宁、头孢喹肟为2.0μ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