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柳州市芳芳调味食品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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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LFF 0003 S-2020 液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复合调味料(非即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鲜螺蛳、食用盐、谷氨酸钠(味精)、八角、沙姜(山奈)、小茴香、桂皮、香叶(月桂叶)、牛肉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经原料处理、配料、熬煮、过滤(或不过滤)、冷却、包装、杀菌或不杀菌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液态复合调味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