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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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52/T 4.2-2021 地理标志产品 普宁青梅 第2部分:干湿梅 本文件规定了普宁青梅干湿梅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分类和标记、加工技术规范、产品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33 号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普宁青梅,以新鲜果梅为原料,经清洗、分级、腌渍、晒制加工而成的干湿梅。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标准化文件”简称为“文件”。 文本来自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相关公告: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惠来荔枝》等6项地方标准(2021第1号(总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