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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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DB13/ 5161-20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本标准适用于在用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相关公告: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强制性河北省地方标准的通告(2020年第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