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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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DB15/T 1665-2019 地理标志产品 毕克齐大葱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产品毕克齐大葱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毕克齐大葱。 相关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饲料原料 燕麦干草》等地方标准公告(2019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