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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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NY/T 1405-2023 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 本标准代替NY/T 1405-2015 绿色食品 水生蔬菜.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水生蔬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藏。 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水生蔬菜,包括芡实、荸荠、慈姑、茭白、豆瓣菜、蔬菜、水芹、蒲菜、菱、莲子(鲜)等的新鲜产品,各水生蔬菜的学名,英文名及俗名见附录B。本文件不适用于莲藕、水芋、水薤菜、蒌蒿。 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651号|《农作物种质资源库操作技术规程 种质圃》等96项标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