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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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NY/T 840-2020 绿色食品 虾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虾的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对虾科、长额虾科,褐虾科.长臂虾科和鳌虾科的活虾、鲜虾、速冻生虾,速冻熟虾。冻虾的产品形式可以是冻全虾、去头虾、带尾虾和虾仁,不包括虾干制品。 本标准代替NY/T 840-2012,相关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植物油料中角鲨烯含量的测定》等142项农业行业标准的公告 第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