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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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DB31/ 2012-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 本标准于2014年1月1日实施。 本标准代替DB31/ 195-2007 色拉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食蔬菜或水果为主要原料,加入食用油脂、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可加入禽蛋、肉制品、水产品等混合而成的色拉。 本标准也适用于未加入食用油脂、色拉酱或其他调味品,待加工成色拉的生食蔬菜或水果。 相关公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色拉》等5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沪卫食品〔202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