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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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CCGF 108.3-2008 食用菌 被CCGF 108.3-2010 食用菌代替。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用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为干制食用菌,包括平菇、香菇、猴头菇、黑木耳、银耳等干制品。 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