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 吉林省卫生厅 |
浏览次数 | 183次 |
下载次数 | 0次 |
资料大小 | 282.2KB |
格式 | |
语言 | 中文 |
DBS22/ 014-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标准规定了乳制品及含乳饮料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含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及含乳饮料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含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 本方法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检出限为0.01 mg/kg。 相关公告:吉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号的通知 吉卫食品发〔201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