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2023年第1期刊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罗文署名文章《强化市场监管使命责任担当 进一步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文为您分享如下:
强化市场监管使命责任担当进一步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罗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这为市场监管部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埋头苦干、奋发作为,以扎实成效更好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定不移优化市场环境,增强我国市场资源巨大优势,不断巩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依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优化市场环境,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以优质市场环境吸引更多国际资本在我国投资兴业。一是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先后实施注册资本从实缴改认缴、从“先照后证”到“证照分离”、从改革注册登记到精简经营许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构建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准营规则体系,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下降。认真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市场准入门槛持续降低,涉及负面清单领域外的外商投资在准入条件、准入程序和适用法律方面实现内外资一致。截至2022年10月底,全国实有外资企业67.1万户,比2012年底的44.1万户增长52%。二是公平竞争秩序持续优化。2018年以来共查处各类垄断案件554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696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6万件。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大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审查政策措施文件493万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着力营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力促进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生态持续优化。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全面强化。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严厉整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及时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商品侵权仿冒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我国国内专利商标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2022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再度上升、位列第11名;2021年国外申请人在华取得发明专利授权11万件、同比增长23%,商标注册19.4万件、同比增长5.2%。
当前国内市场国际因素、国际市场中国因素增多,已成为我国市场和全球市场的重要特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优化市场环境,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我国市场尽快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一是巩固拓展准入准营和退出制度改革,抓好“证照分离”效果评估,持续完善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市场准入准营规则,推动更大力度放宽外资市场准入、高标准落实外资准入后国民待遇,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二是切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着力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国内外企业公平公正参与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和各类经济活动。三是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步伐,推动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
二、加快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 更加主动服务引进来走出去,增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积极推动自贸区、共建“一带一路”等对外开放平台高质量发展,全面服务贸易强国建设。一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进与共建国家标准化合作,截至2022年底,对涉及重点领域1361项国内外标准的4334个关键技术指标开展比对分析,建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与13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建立计量合作机制,制定发布“一带一路”计量合作愿景与行动。二是服务内外贸一体化加速推进。积极促进标准认证的国际衔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标准体系比对,简化认证认可程序。截至2022年9月底,主要装备制造业、重要消费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多个重点产业领域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其中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从2016年的81.45% 提高到95.95%。全面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三同”适用范围已扩大到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三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已有 “三同”产品近1万种、企业约3000家。三是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持续强化。完善技贸措施工作体系,印发关于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多边平台组织开展评议,提出特别贸易关注70项;履行WTO透明度义务,向WTO通报技术性贸易壁垒(TBT)措施427项。发挥技术优势,与WTO成员对口部门开展磋商交涉,回应企业关切,形成可借鉴的破除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成功经验和案例。四是有效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制定实施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在上海、广东、福建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率先推出一大批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以及商事制度、进出口产品管理等改革举措。
增强内外两个市场联动效应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动力,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制机制、高质量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切实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是主动服务引进来走出去、推动我国贸易强国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更加主动服务引进来走出去,加快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一是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顶层设计,落实好关于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电子商务谈判、投资便利化谈判、贸易政策审议,深度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理事会、TBT委员会、卫生与植物卫生(SPS)委员会。二是紧抓“三同”不放松, 积极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和行业领军企业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务实推动我国产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三是扎实助力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围绕商事制度、公平竞争、知识产权、质量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加大自贸区改革授权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巩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监管领域交流合作布局,拓展规则标准软联通,加强统筹协调,搭建交流平台,分享监管规则制度理念经验,促进共同发展。
三、积极有序推进市场规则国际接轨,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进一步完善扩大制度型开放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把握新特点,推动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扩大制度型开放,着力提升国际组织话语权,持续深化市场监管全球治理伙伴关系,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与协调,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更加公正合理。一是在相关国际组织赢得更多话语权。先后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和ISO技术管理局常任成员,以正式成员身份参与ISO技术机构数量名列全球第一;成功举办第39届ISO大会,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作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 2018年我国专家首次当选主席,截至2022年底,我国IEC注册专家3044人、人数位居世界第一。2022年中国代表成功当选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新兴国家和经济体计量体系顾问组副主席和数字计量工作组副主席,我国在OIML 及相关质量基础设施组织中的影响力显著提升。二是市场监管全球治理伙伴关系持续深化。与美国、欧盟等35个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执法机构签署59份反垄断合作文件,成功举办第七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举办中国质量(杭州)大会,发布杭州质量倡议,习近平主席向大会致贺信。与63个国家、区域标准化组织签署105份标准化合作文件,定期组织召开中欧、中德、中美、东北亚标准化多双边会议。三是国际规则制定的参与深度广度大幅提升。参与全部39个中外自贸协定和2个经贸合作协定的谈判磋商和实施,深度参与多双边自贸协定竞争政策、知识产权相关谈判。累计牵头制定ISO国际标准787项,成为向ISO提交国际标准提案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符合全球经济治理格局重构新形势,符合我国新时代高水平开放新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更加积极有序推进市场规则国际接轨,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一是积极参加国际组织活动, 积极承担国际组织技术机构和秘书处工作,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和推送,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二是服务国家外交总体大局,积极拓展多双边国际合作,不断扩大全球市场监管领域治理的朋友圈。三是更多实质性参与国际组织规则制定和战略决策,围绕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标准化、质量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加大制度供给和对外输出,从高标准国际规则的接受者、跟随者向参与者、引领者转变。
四、狠抓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不断夯实我国竞争新优势的重要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用质量优势对冲成本上升劣势;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努力为世界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国产品、中国服务;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更加有效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深刻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完善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扎实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水平,着力打造中国制造质量新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质量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一是质量管理顶层设计更加完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发布实施,明确了质量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路径、重大举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等相继出台,标准化、计量等工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26部法律法规、142部部门规章为主干的法律体系逐步形成。质量工作责任制落实显著加强,质量工作考核纳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二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发布185项国家计量基准和6.3万余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和测量能力达到1859 项,国际排名升至第二。建立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相协同的新型标准体系,发布国家标准4万多项、行业标准7.8万多项、地方标准6万多项、团体标准4.3万多项。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认证认可体系,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覆盖20 大类150多种产品。三是质量竞争力水平明显提高。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企业练好内功、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涌现出一大批享有国际声誉的优质知名品牌,质量竞争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持续提升,形成一批先导性、支柱性产业集群。截至2021年,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6年达到93%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4.91,商贸、旅游、物流等服务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服务行业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稳定在“比较满意”区间。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是加快推动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更好塑造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抓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上狠下功夫,大力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助力我国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一是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不动摇,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措施,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撑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向中高端迈进,深入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快建设适配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质量基础设施,坚持质量第一,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三是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重点产业行业质量竞争力,广泛宣传中国质量政策、展示中国质量成就、交流质量创新经验、推进质量国际合作,塑造新时代我国参与国际经贸体系的竞争新优势。
五、着力构筑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监管体系,大力提升国内监管能力, 在扩大对外开放中维护我国发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是发展的保障, 发展是安全的目的;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推进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既坚持通过开放增强实力,又坚持底线思维、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确保国家安全。一是统一的市场监管规则逐步完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发布实施,为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第一次全面统一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制度,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审议通过,第一次形成我国公平竞争顶层设计的政策框架。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时修订,7 部配套规章和8部平台经济、经营者合规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指南发布实施,构建起由多部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构成,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市场公平竞争制度规则体系。二是开放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着力完善统筹活力和秩序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坚持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把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三是安全基础巩固向好。持续加强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对核心产业和关键产品供应链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的监测预警和风险处置,保障产业链安全稳定。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构筑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市场监管体系,是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新征程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国内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促进我国市场尽快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二是着力构建以事前预防为重点的监管制度体系,强化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有效防范市场领域风险积累。三是深刻把握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进一步完善法治监管基础性制度、构建信用监管常态化机制、搭建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促进“三个监管”相互支撑、紧密配合、系统发力,在常态化监管中不断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匹配的市场监管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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