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保证2019-nCoV核酸检测的质量,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CNAS PT0025)与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新冠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通知规定,符合生物安全要求,有资质开展PCR基因扩增检测的实验室,于2020年2月3日-2月10日,进入相关网站进行申请。
能力验证频次暂定为1次,开展时间为2月中旬。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上海市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委托符合资质单位冷链配送样品给验证能力参评单位。参评单位收到样品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并上报验证结果。能力验证结果100%符合为合格,否则均为不合格。对于合格单位,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将发放证书。
申请网址:(http://sccll954.wjx.cn/jq/54997988.aspx)
附件:
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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