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9年5月1日起,济南市全市范围内,将实行鲜鸡蛋合格证、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实现鲜鸡蛋生产流通可追溯,让消费更放心。凡进入济南市内大中型商超、实施统一采购的连锁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的鲜鸡蛋,都须具备“双证”;外省进入济南市销售的鲜鸡蛋,必须随附合格证(或其他可作为合格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和销售凭证,否则不得销售。
什么是“双证”?
首先来说说“双证”中的合格证。合格证由蛋鸡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蛋鸡养殖主体按照统一样式开具印制,伴随鸡蛋的整个流通环节。“双证制”管理要求蛋鸡养殖主体做出明示保证,并对合格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及时纠正不负责任虚假开具合格证的行为。
再来说说“双证”中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分为生产企业销售凭证和市场销售凭证。生产企业销售凭证由蛋鸡养殖生产企业按照统一样式自主印制,销售者与购买者分别留存。市场销售凭证由市场销售主体自主印制,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项目。
市民可以索要“双证”吗?
鸡蛋“双证制”实施后,济南市内大中型商超、实施统一采购的连锁超市、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应采购实施合格证管理主体的产品,主动索取合格证并履行查验义务,同时查验并留存销售凭证。从养殖生产企业采购的,应查验并留存生产企业销售凭证;经市场环节购进的,应查验并留存市场销售凭证。鼓励市民在以上所说的销售场所购买鲜鸡蛋时,积极索要“双证”,溯源维权。
“双证制”有什么好处?
针对鲜鸡蛋中药物残留等突出隐患,同时为了建立鲜鸡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继韭菜之后,济南市探索推行鲜鸡蛋“双证制”管理。“双证制”立足全产业链,以质量合格为核心,突出产地严控、市场倒逼和过程追溯,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的第一责任,旨在提高鲜鸡蛋供给质量,确保老百姓安全放心消费。
什么样的鸡蛋可以被开具合格证?
蛋鸡养殖主体对其出产的鲜鸡蛋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方式其中之一作为开具合格证的依据,并对合格证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为保证鲜鸡蛋的可追溯性,合格证要以预包装或蛋框等最小包盛装容器(具)为单位开具,不得整车开具合格证。证随货走,证货相符。
“鸡蛋安全问题主要是抗生素超标。”初剑锋介绍,双证制实施之后,鸡蛋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实现销售、生产全程可追溯。“有了合格证以后,鸡蛋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可以直接追溯到养殖户。”济南良新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良书介绍,他的企业一天销售鸡蛋二三十吨,供货的养殖户有十几户,然而鸡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很难找到源头,作为供货商很容易成为“背锅侠”。
怎样确保“双证制”实效?
确保“双证制”实效,需要多个相关部门在不同环节协同监管。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查摸清辖区内的蛋鸡养殖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逐步健全蛋鸡养殖场主体名录库,在政务信息网予以公布,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以便公众查询。
督促鲜鸡蛋生产主体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场区防疫消毒、鲜鸡蛋存放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定期对鲜鸡蛋自检或委托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销售,鼓励开展直供直销,减少销售环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冷链运输,保证鲜鸡蛋的质量安全。
“为了有效保证鲜鸡蛋的可追溯性,合格证要求以预包装或蛋框等最小包盛装容器(具)为单位开具,不得整车开具合格证。合格证随附于鲜鸡蛋流通的全过程,证随货走,证货相符,保证可追溯性。”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处调研员初剑锋介绍说,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不合格鲜鸡蛋,依法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蛋鸡养殖地农业农村部门。
同时,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也将加强鲜鸡蛋产地准出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提高监督抽查频次,对检出产蛋期禁用药物或2次检出常规兽药超标的鲜鸡蛋生产主体,依法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
除了大中型超市等,消费者在其他场所买到的鸡蛋没有“双证”,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安全了?其实,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所有的食用农产品都要提供产地证明,没有产地证明要被处罚,而“双证制”其实是对产地证明的一种升级,也是责任追溯的一种升级。
另外,凡是进入济南市销售的鲜鸡蛋必须随附合格证(或其他可作为合格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和销售凭证,否则不得在大中型超市等场所销售。而进入其他市场的话只要能提供产地证明,符合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
消息来源:舜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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