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近期,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协调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在全省生态环境、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联合开展监督抽查。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抽查比例为20%,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共计抽取24家检验检测机构。
一是强化联合监管。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对相关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着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二是明确检查依据。现场监督检查,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青海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三是突出检查重点。各部门联合检查,各有侧重。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的条件和要求;生态环境部门重点从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群众投诉、公众监督、服务质量以及检验检测数据联网上传是否真实、规范、完整等方面开展检查。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为未经检验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用其他机动车替代检验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交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查处的违法案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形成强有力的联合惩戒机制,有效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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