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认监委和市市场监管委年度工作部署,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全面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认法〔2017〕37号)要求,为加强对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本着突出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监管;强化风险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近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部署组织开展201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2017年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是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检验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规范、诚信实施检验检测、对上次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分为三个阶段开展,一是进行全面自查(4月30日完成),各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2017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自查表》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4月30日之前通过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进行填报。市市场监管委将结合监督检查、能力验证、现场评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的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现场监督检查(5月-7月),市市场监管委将采取随机及重点的方式抽取机构,并安排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监督检查。将风险较高的食品、建材与建筑、纺织服装、煤炭等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在2016年监督检查中结论为Ⅲ类、Ⅳ类的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现场监督检查组严格对有关获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填写检查表和结论意见书。三是结果上报(8月),现场监督检查组于8月15日前将监督检查总结和相关材料报送市市场监管委相关业务处。
对存在管理缺陷的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约谈、跟踪整改和后续监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销其相应检验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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