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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晓蕾 华测检测 食药农化事业部
1 标准的前世今生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贯彻了“最严谨的标准”要求,规定了无机污染物、真菌毒素、天然植物毒素、有机氯污染物、微生物污染物等五大类有毒有害污染物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动物性食品、人类消费者和环境安全,对规范行业科学监管、促进饲料行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已正式发布,2018 年5 月1日正式实施,全面规定了各类有毒有害污染物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
《饲料卫生标准》是饲料行业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饲料标签》并列为两大基础性标准,是饲料企业必须遵守的硬性制度,对于确保饲料卫生安全、饲料工业标准化,以及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基础保障。也是各级饲料管理行政部门监管的重要手段、衡量和控制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依据。
《饲料卫生标准》至今更新过3次,首次颁布是1991年7月16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从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一次进行修订是2001年,除GB13078-2001及其第1号修改单外,还包括4个系列标准《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亚硝酸盐允许量》(GB13078.1-2006),《饲料卫生标准 饲料中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的允许量》(13078.2-2006),《配合饲料中脱氧雪服镰刀菌烯醇的允许量》(GB13078.3-2007),《配合饲料中T-2毒素的允许量》(GB21693-2008)。从1991 年首次发布《饲料卫生标准》以来,距今已有26 年之久,现行《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也已执行了13 年。期间随着国民经济的急速发展,饲料工业也得到翻天覆地的变化,为较好满足目前饲料行业发展需要,《饲料卫生标准》修改势在必行。
2 标准修订原因及原则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消费者对动物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不断提高,加之资源和环境的约束逐步趋近,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在保障动物食品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目标。全国饲料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力量对2001版《饲料卫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项目、标准适用的动物和饲料产品种类以及饲料原料三个方面建立统一完备的限量标准体系。并与饲料法规规章协调一致,实现从原料到产品的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我国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进而提高我国养殖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增强社会消费信心。总体原则如下:
1) 遵循《标准化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立法宗旨,以保障饲料、环境安全和养殖动物健康为基本要求,对风险较大的有毒有害物质在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中的含量设置限量规定。与《饲料原料目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对接,突出安全性。
2) 遵循国际食品安全法典委员会关于饲料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以及国际上制定限量标准普遍遵循的合理、可能、尽量低的原则,运用风险评估手段,结合我国饲料行业检测数据和行业生产实际,确定有毒有害物质在相关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3) 坚持源头控制和产品控制相结合,既对饲料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设置限量,也对饲料产品进行控制,降低安全风险,提高饲料安全保障水平,力求有效性。
4) 坚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标准修订历时5年,期间召开论证会、审查会数十次,行业监管部门、质检机构、生产企业代表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反映诉求,强调协调性。
3 标准修订解读 《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共涉及技术指标164个,整体水平与国际一致,其中80%达到了全球最严的欧盟标准水平。限量值的标示方式进行了调整,对于每一个污染物项目,限量值首先按照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两个大类进行列示:在饲料原料部分,按照植物性原料、动物性原料和矿物性原料亚类分列,在每一亚类中,按照由特殊到一般的顺序列示;在饲料产品部分,按照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和配合饲料亚类分列,在每一亚类中,按照由特殊到一般的顺序列示。并且细化了各项目在不同饲料原料以及不同动物类别和不同生长阶段饲料产品中的限量值,修改或增补限量值达百余个。结合检测技术的进步,增加和修改了部分项目的试验方法。除此以外还有那些具体的变化,下面让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3.1 主要修改内容 与《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01)相比,GB 13078-2017重点修改以下内容:
1) 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修改为“本标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不适于宠物饲料产品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删除了有关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内容。
2) 增加了伏马毒素、多氯联苯、六氯苯3个项目的限量规定。
3) 规范了限量值的有效数字。
4) 扩大了各限量值的覆盖面并统一按照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的顺序列示,进一步细化了各项目在不同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不同年龄和动物类别)中的限量水平,涉及了总砷、铅、汞、镉、铬、氟、亚硝酸盐、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 毒素、氰化物、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噁唑烷硫酮、六六六(HCH)、滴滴涕(DDT)、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等21 种参数修订。
5) 增加和修改了部分项目的实验方法。
3.2 主要技术指标 本次修订涉及五大污染物类别,包括无机污染物(总砷、铅、汞、铬、镉、氟、亚硝酸盐),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T-2 毒素、伏马毒素B1+B2、),天然植物毒素(氰化物、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噁唑烷硫酮),有机氯污染物(多氯联苯、六六六(HCH)、滴滴涕(DDT)、六氯苯(HCB)),微生物污染物(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等5 大类,21种参数修订,3 种参数新增,详见表1。
表一
项目 | 91版 | 2001版 | 2017版 |
无机污染物
| 砷(以AS计) | 砷(以AS计) | 砷 |
铅(以Pb计) | 铅(以Pb计) | 铅 |
汞(以Hg计) | 汞(以Hg计) | 汞 |
镉(以Cd计) | 镉(以Cd计) | 镉 |
| 铬(以Cr计) | 铬 |
氟(以F计) | 氟(以F计) | 氟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亚硝酸盐(以NaNO2计) |
真菌毒素 | 黄曲霉毒素B1 | 黄曲霉毒素B1 | 黄曲霉毒素B1 |
| 赭曲霉毒素A | 赭曲霉毒素A |
| 玉米赤霉烯酮 | 玉米赤霉烯酮 |
| 呕吐毒素 | 呕吐毒素 |
| T-2毒素 | T-2毒素 |
| | 伏马毒素(新增) |
天然植物毒素 | 氰化物(以HCN计) | 氰化物(以HCN计) | 氰化物(以HCN计) |
游离棉酚 | 游离棉酚 | 游离棉酚 |
异硫氰酸酯 | 异硫氰酸酯 | 异硫氰酸酯 |
噁唑烷硫酮 | 噁唑烷硫酮 | 噁唑烷硫酮 |
有机氯污染物 | 六六六 | 六六六 | 六六六 |
滴滴涕 | 滴滴涕 | 滴滴涕 |
| | 多氯联苯(新增) |
| | 六氯苯(新增) |
微生 物 | 霉菌总数 | 霉菌总数 | 霉菌总数 |
细菌总数 | 细菌总数 | 细菌总数 |
沙门氏菌 | 沙门氏菌 | 沙门氏菌 |
| 合计:16项 | 合计:21项 | 合计:24项 |
3.3 修订项目与适用产品差异1) 无机污染物部分
无机污染物包括:总砷、铅、汞、镉、铬、氟、亚硝酸盐(以NaNO2计)7个项目。注意,总砷的限量发生了变化,取消了对有机胂制剂的例外性规定,并扩充了一些产品类别中的限量值。铅、汞、镉、铬、亚硝酸盐的适用范围都做了扩充,基本上实现了对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配合饲料的全覆盖。氟统一了部分类别的限量值,删除了原标准中按比例折算的说明。小编在此提醒大家,使用新标准一定要关注产品类别和对应限量值。
2) 真菌毒素污染物
真菌毒素包括: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玉米赤霉烯酮、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T-2毒素、伏马毒素6个项目,其中伏马毒素是新增项目,所有毒素相关检测标准均进行了变更,由薄层色谱的方法变更为液质方法和液相方法。在使用标准过程中要注意检测方法的变更、限量值的变化和适用范围的扩充。
3) 天然植物毒素污染物
天然植物毒素包括:氰化物、游离棉酚、异硫氰酸酯、噁唑烷硫酮共4个项目,这一类别除了扩充适用范围外,并无其他变化。
4) 有机氯污染物解读
有机氯污染物包括多氯联苯、六六六、滴滴涕、六氯苯共4个项目,其中多氯联苯和六氯苯是新增项目,六六六明确了以α-HCH、β-HCH、γ-HCH之和计,并且明确了不同基质的检测方法有所区别,油脂类原料要采用GB/T 5009.19 进行测试。滴滴涕的变化与六六六类似,请大家在使用标准时关注。
5) 微生物污染物解读
微生物包括霉菌总数、细菌总数、沙门氏菌共3个项目,微生物污染物除扩充了部分产品类别外,还降低了霉菌总数在鱼粉中的限量值。
4 总结新版《饲料卫生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以更加严谨的管控理念,为从源头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又加上了一道“新保险”,标志着我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进入了更加严格的新阶段。CTI华测饲料产品线有丰富的检测经验和专业的技术技能,可以协助企业更有效的监管饲料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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