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扶风县2018年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fsj(2018)0411
三、采购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宝鸡市扶风县城关镇
联系方式:0917-5215799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联系方式:0917-336538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数量及用途: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为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对食用农产品抽检220批次。
2、简要规格描述:针对扶风县2018年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及豆类等)及叶菜类蔬菜进行抽检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食用农产品抽检的重点单位为辖区内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及商店。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3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且在公告有效期内的查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6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3、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八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23日14时30分前
2、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4月23日14时30分
3、磋商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3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校敏 联系电话:0917-336538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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