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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灯具系统执行新版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及认证规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02-11 点击 138 次

导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于近日修订了CQC3105-2009《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CQC31-465391-2010《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规则》,修订后的版本分别为CQC3105-2018和CQC31-46539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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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缩写CQC)于近日修订了CQC3105-2009《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CQC31-465391-2010《道路照明灯具系统节能认证规则》,修订后的版本分别为CQC3105-2018和CQC31-465391-2018。

  一、涉及产品:道路照明灯具体系统,产品类别号:701033。

  二、认证技术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1、 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LED照明灯具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 7000.203代替GB 7000.5;

  3、 术语和定义,更新道路照明灯具系统定义;

  4、更新表1和表2数值。

  三、认证规则主要修订内容

  1、 适用范围,删除了术语说明;

  2、 修改3.1认证单元划分原则;

  3、依据标准CQC 3105-2018代替CQC 3105-2009;

  4、 修改4.2.4的判定原则;

  5、 修改5.1工厂检查基本原则;

  6、增加5.3初始工厂检查结论;

  7、修改7.1.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8、修改8复审的工厂检查要求及产品检测要求。

  四、换版要求

  1、自公告之日起,认证委托人应按照新版标准和规则申请认证;CQC将采用新版标准和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

  2、对于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证书持有人应在新版技术规范实施后、下一次年度监督检查前,向CQC提交转换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依据新版技术规范实的施测试,测试合格后CQC将为其换发新版认证证书。

  3、旧版技术规范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9年2月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CQC将予以暂停;2019年5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CQC将予以撤销。

  联系电话:010-8388649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8年2月1日

编辑:宋莉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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