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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禹城市食药监局食品检测招标

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7-05-17 点击 92 次

导读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承检服务机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承检服务机构

  二、采购项目编号:SDXY-ZC-1704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元)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承检服务机构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须出具独立法人食品检验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须具有与国家有关认证认可规定相适应的检验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食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CMAF或CMA食品检验能力认证);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事故记录,没有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的书面声明;(须在开标时提供)

5.供应商须出具单位检查机关提供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开标时提供)

6.其他: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相关材料;(须在开标时提供)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附本公司在以上任意一个网站上的查询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须真实有效;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00000.00

 

  4.1服务内容: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遴选检测机构,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备选库,本次选定四家入围检测机构承担本辖区2017年度部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入围后,分别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量及投标人实际检测能力选择服务对象;检测工作结束后,各检测机构必须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样品信息登记表》、《检验结果汇总表》和《不合格信息登记表》以及结果分析报告等报送我局。

  4.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德州市现行有关规定。

  4.4服务能力要求:

  (1)为确保需冷藏冷冻样品及时送交实验室,便于开展应急抽检、现场核查、能力比对、异议复核等工作,投标人在山东省境内具备独立的实验室和专用的检测设备;

  (2)每期任务能够提供3组以上采样人员(采样人员须拥有相应上岗证件并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和采样工具(包括车辆、冷藏运输工具),提供样品运输、交接服务,采样完成后5日内汇总出样品采集情况统计表;(冷藏运输车辆及工具须提供所有证明或租赁合同)

  (3)按照每期采购人的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测任务,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或较高风险问题的24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报告被抽样组织部门;

  (4)检测工作结束后,5日内汇总检测结果统计报表,报抽检组织部门,并结合实际工作和检验情况开展研判和分析,形成相关分析报告,7日内报抽检组织部门;

  (5)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质量问题;近3年未受到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证核实的投诉;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6)严格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对检验检测结果和数据保守秘密,近3年未发生过数据泄露事故;自觉接受采购人组织的质控考核、现场检查和比对实验等工作安排;不得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服务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

  4.5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按项目分次付款:每期检测任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将检测合同、检测报告、费用明细及发票等相关付款凭证一起送至或邮寄至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付款凭证提交后支付实际检测费用与食品抽样过程中买样费合计费用的90%,余款至服务期限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食品抽样过程中如需供应商采样、买样的,费用先由各承检机构先行垫付的,待抽检工作完成后,根据购样发票随检验费用一并支付。

  五、报名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05月17日至2017年05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时30分;下午14:00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禹城市行政街电视塔东200米路北)。

  3.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3.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事故记录,没有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情况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简单装订,到报名处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3.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不邮购,售后不退。

  3.4未在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02日 14 时00分至2017年06月02日 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6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禹城市瑜林街西首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59627295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天衢中路天翔大厦22楼2207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534-2691588 18605344459

  邮 箱:sdxy2691588@163.com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编辑:徐娜娜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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