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0日10时00分
项目名称:山海关区食品稽查大队食品安全抽检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36440020002
项目联系人:尹瑞乔
项目联系电话:18713511613
采购人:山海关区食品稽查大队
采购人地址: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35-5258987
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广场西路2号1701-1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35-3692198
预算金额:6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4月10日1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3-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4-0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秦皇岛市开发区曦城花语一期物业综合楼3楼(漓江道229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山海关区行政中心B座一楼开标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所投项目须在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内。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供应商具有资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同类业绩原件及复印件、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份。6、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初步审查,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采购数量:1批
技术要求:按要求完成山海关区食品稽查大队食品安全抽检服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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