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抽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抽检服务
项目编号:2016-FZSG46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沙万利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26
联系方式:沙万利/0591-87767686-6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沙万利/0591-87767686-604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22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 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b.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查询截图。c.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原件扫描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投标人所具有的检测资质认定范围须至少覆盖所投合同包范围内80%项目检验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检验范围目录,并对所具有的资质进行承诺至少具有所投合同包内80%的检测范围,资质证书所有材料待合同签订时核查,若核查时发现中标人未具有合同包内所有检测范围的,将按虚假响应处理,取消其中标资格。)(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对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持有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20日 08:00 至 2017年01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方式如下: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如下: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无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24日 09: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三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
467-1-2015-FZSG+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抽检服务+++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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