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哈尔滨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检测机构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C[2016]1732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检测机构招标
三、采购计划号:【经济建分采】[2016]0043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一般公用预算资金2479536.68元。
五、招标内容:检测机构招标
检测周期:实验室检测:项目安装工程以前检测1次;
现场检测:包括整个路灯改造项目运营合同期内,共计八年,共计33次。
检测范围:实验室检测:项目应用的所有LED路灯灯具类型;
现场检测:对选择的20条街路进行检测,每条街路对4个测试标准区域进行检测。
检测频次:实验室检测:1次;
现场检测:改造完成LED路灯后,每个季度(每隔3个月)对选定检测区域的灯具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检测,检测内容包括路灯运行状态、电参数、光参数等数据。
检测地点:实验室检测:检测单位的实验室;
现场检测:按照合同约定的检测道路或由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后的检测地点。
六、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相关规定;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2016年9月20日前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同时包括LED路灯和室外道路照明工程检测内容(提供证书及附表);
4、投标人应为省级及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备案的能源审计监测机构(提供发改委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须到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携带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页面截图(必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局出具并盖章的被授权委托人近一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2016年9月20日前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检测能力范围同时包括LED路灯和室外道路照明工程检测内容(提供证书及附表)、省级及以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备案的能源审计监测机构(提供发改委相关证明文件)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注:只有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和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九、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代理机构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10楼”。
注:投标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交,投标无效;如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9时30分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五、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4日
采 购 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一号
联 系 人:邢宇
电 话:0451-87395036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80号
邮政编码:150010
联 系 人:王春宇
电 话:0451-8256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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