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规范含油污泥回收利用和处置环节的环境管理,由陕西省环保厅牵头编制完成的《含油污泥处置利用控制限值》已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和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制定。
作为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之一,近年来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环境问题也随之产生。在石油开采和炼制这一支柱产业的生产中,产生大量含油污泥,约占陕北地区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的67.1%。由于缺乏利用和处置技术规范,不少企业在进行此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存在技术落后、管理不当问题,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给陕北脆弱的生态环境带来威胁。
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地规范含油污泥的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环境管理,填补此类危险废物在收集、运输、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技术及污染控制标准的空白,使得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符合“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的循环经济行为准则,有效防止二次污染。
《限值》确定了含油污泥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宜用于铺设油田井场、等级公路或用做工业生产原料,并明确了其pH值、石油类含量及含水率等的限值要求。
来源:人民日报、陕西省人民政府 我要测 宋莉 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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