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萝岗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的委托,对 广州市黄埔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GNM-2016FW-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广州市黄埔区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委托检测服务 一项
(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服务期限为: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类型:服务类;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省农业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
4、接受2家以内的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应分别具备上述3点条件)。
5、投标人的检测能力必需100%符合要求。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本单位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3)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需携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以及各自单位以上(1)至(2)项证明文件
(4)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表)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29日 至 2016年07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开标时间:2016年7月19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29 日 至 2016 年 07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萝岗区农畜牧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街荔红路2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802
传真:020-62313719邮编:51061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章小姐联系电话:020-6231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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