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第三方质量抽检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工程试验检测及以上资质,在人员组成、专业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加。 5)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全过程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实施,供应商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第三方质量抽检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606-57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3587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在试验抽检工作中,严格按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检测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出具公正、科学、严谨的检测数据。
5、交付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
6、交付日期:根据业主要求
7、采购预算金额:300000(国库资金:3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6-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6-24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6-29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06-29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0楼
2、谈判地点: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0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 2、书面的投标文件(一正肆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标书文本费:500元/本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路政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协同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家汇路579号地址:浦东新区牡丹路60号东辰大厦10楼
邮编:200023邮编:201411
联系人:吴申联系人:曹家楠
电话:021-53012732电话:13585609757
传真:021-53012732传真:021-6481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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