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30日,比利时食品安全局发布PCCB/S3/JWS/1340075通告,对可能携带疯牛病病毒的肉类食品监管措施进行了修订。
通告详细列出了牛肉、羊肉及山羊肉中禁止销售并需要回收做无害化处理的部位及方法,同时明确了肉类屠宰、生产和零售等企业为防止疯牛病病毒传播应遵循的规章制度,通告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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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比利时 肉类食品 监管规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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