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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积极推进泛珠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

中国国门时报 2015-11-02 点击 118 次

导读泛珠三角地区是我国外贸总量最大、开放型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为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目标,国家质检总局将全国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划分为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泛珠三角地区、东北及内蒙古地区等五大板块,努力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全覆盖。

  10月9日,两批分别出口美国、英国的竹木草制品——草篮,在广西玉林检验检疫局报检,该局完成单证制发,短短14分钟之后电子通关数据就已发送至深圳海关报关出境,实现了出口直放。这是泛珠三角检验检疫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正式启动以来,广西玉林检验检疫局首批以出口直放模式在深圳口岸出口的货物。

  泛珠三角地区是我国外贸总量最大、开放型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之一。为在2015年底前实现全国检验检疫一体化目标,国家质检总局将全国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划分为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泛珠三角地区、东北及内蒙古地区等五大板块,努力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全覆盖,助力外贸稳增长。按照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广西检验检疫局纳入泛珠三角区域会同广东、福建、深圳、厦门、珠海、海南等6局推进直属局内“通报、通检、通放”和直属局间进出口直通放行,并于8月26日联合制订了《泛珠三角检验检疫一体化实施方案》,该方案将在现行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框架下,以“三通”(通报、通检、通放)为基础,对进出口货物实施“两直”(出口直放、进口直通),实现优化检验检疫资源配置、提高检验检疫监管有效性、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贸易便利化的目标。9月1日,泛珠三角区域内检验检疫一体化进入试运行阶段。

  为积极拓宽检验检疫跨省合作,助推泛珠三角地区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广西局主动与广东、深圳、珠海检验检疫局进行沟通磋商,2015年7月,与广东局签署《进出口货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对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出口货物,广西企业在广东局辖区口岸报关,或是广东局辖区企业在广西口岸报关的,产地检验检疫局不再出具换证凭单,企业无需再向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企业直接凭产地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向出境口岸海关报关,口岸检验检疫机构除必要的风险监控措施之外,一般不再查验。

  8月10日,大赛(南宁)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一批出口至法国巴黎的食品添加剂山梨酸经广西南宁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后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广州口岸顺利通关放行,成为广西局与广东局区域通关合作中,首批以出口直放模式在广东口岸出口的货物。实施出口直放后,货物在口岸不再实施卸货查验,企业减少了相应压港、掏柜、仓储、人工等费用支出,较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货物滞港时间也相应减少,为企业减少通关时间,极大提高了企业通关速度。据测算,采取出口直通放行货物平均每批缩短通关时间1天至2天,节约物流费用约300元。

  广西局通关处处长陈爱荣说,在前期泛珠三角全面实施出口直放、进口直通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泛珠三角区域内检验检疫一体化将实现通关一体化、监管一体化、流程一体化。9月11日,广西局按照质检总局关于做好“两直”一体化系统升级和推进有关工作事宜的要求,完成了“两直”一体化系统升级工作,如期搭建完成区域“两直”一体化信息化保障体系。目前,正在加紧与广东、深圳等直属局开展实施出口货物产地与口岸跨检区直通放行工作上,围绕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加快辖区推广工作,即企业可根据需要就近自主选择在广西局辖区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计收费、放行、领取证单等手续,形成“多局如一局”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检验检疫监管职能和资源配置,变过去的“两次申报为一次申报”“两次检验检疫(查验)为一次检验检疫”,服务地方外贸发展。

  据介绍,自今年9月1日至30日,广西局在南宁、桂林、钦州、梧州、玉林等口岸直接从广东、深圳检验检疫局所辖口岸顺利报关出口50多票,特别是梧州检验检疫局已为15批出口货物办理一体化通关业务,数据显示,2014年梧州口岸共检验检疫出境货物4200多批次,其中有30%以上的批次从广东口岸出运,实施出口业务通关一体化将使梧州辖区进出口企业进一步分享检验检疫业务改革的红利。

  陈爱荣说,下一步,广西局将与广东、福建、深圳、厦门、珠海、海南等进一步深化泛珠三角地区检验检疫一体化进程,并逐步扩大到西南中南地区,助推国家战略实施和开放型经济新发展。

  延伸阅读

  通关一体化

  以贸易便利化为导向,围绕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检、通放,实现出口直放和进口直通。按照风险可控、科学管理的原则,建立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根据进出口货物的疫病疫情、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检验检疫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企业进口或出口负面清单以外的货物,可以自主选择实施进口直通或出口直放,实现区域内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出口直放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口岸除必要的风险监控措施之外,一般不再查验。进口直通货物由企业自主选择在口岸或目的地报检,货物直接运至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

  监管一体化

  秉持“互联网+”的理念,加快推动区域物流(集装箱)数据交换平台、集中审单平台、检验检测平台、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推进直属局间信息互通,提升检验检疫机构整体服务和监管水平。区域内各直属局梳理主要审单规则,逐步统一审单规则,推动建立区域审单中心,逐步执行统一的区域内检验检疫业务规则,最终统一执法标准,为全国一体化的实施创造条件和经验。

  流程一体化

  重新构建和优化检验检疫业务工作流程,在检验检疫一体化中推进业务无纸化流转,实现“多局如一局”,逐步推进检验检疫全程无纸化。推进区域内各机构之间互通互联业务流程,协调推进通关一体化和监管一体化,例如对清单外集装箱运输的进口货物,在口岸实施外箱体消毒等规定的检疫措施后,可原集装箱运至目的地实施后续检验检疫和监管,极大地缩短了货物滞港时间,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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