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相关要求,凡具有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在2014年底前通过新版GSP认证。截至目前,全省疫苗批发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已全部提出认证申请,尚有1家具有麻精药品、15家具有蛋肽药品、44家具有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的批发企业未提出认证申请,如逾期未认证,明年起将被停止相应范围药品的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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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品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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