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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发动物检疫领域认可准则征求意见

我要测网 2014-05-26 点击 153 次

导读实验室检测区域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备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应急照明装置、洗眼器、生物安全柜、专用洗手池等);应建立监控这些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的程序

  我要测网讯 近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发布“关于修订CNAS-CL22: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CL22: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当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于网上公示,征求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该修订稿对15项内容进行了内容变更或更新,在更新内容中,有“实验室检测区域应按照相关规定要求,配备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如应急照明装置、洗眼器、生物安全柜、专用洗手池等);应建立监控这些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的程序。”等多项内容。

  详情下载:

  1、CNAS-CL22:20XX《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征求意见稿)

  2、CNAS-CL22: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动物检疫领域的应用说明》修订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稿)

  3、CNAS文件意见征询表

[来源:我要测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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