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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输台LED灯泡将接受强制检验

我要测网 2014-02-08 点击 182 次

导读近日,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公告,订立了“应施检验安定器内藏式发光二极管(LED)灯泡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近日,中国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公告,订立了“应施检验安定器内藏式发光二极管(LED)灯泡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生效。

  新的强制检验要求呈现了项目多、检验规定严苛等特征。根据应施检验商品目录明细表,LED灯泡限单相交流电压在50V至300V之间,并将根据CNS 15436、CNS 15630和CNS 14115标准,采用型式认可逐批检验或验证登录双轨并行的检验方式,分别对其电气安规、性能规范和电磁兼容性进行检验。此外,公告还对商品输入代号、验证登陆、形式认可或验证登陆的受理地点作了详细规定。

  在节能减排的风潮下,LED照明产业发展迅速,为了提升品质需要,相关LED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检测标准都会随之提高,企业如何凸显质量优势,符合检验标准显得尤为紧迫。随着对台贸易的便利化,宁波对台湾的商贸往来日渐频繁,每年输出的商品货值超1亿美元,其中电光源及灯具产品占300多万美元。面对不断高筑的门槛,企业要认清照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以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动力,知晓并严格依据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增强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另外,企业之间也要转换立场,增强协调,进行信息上的沟通,做到共享信息、优势互补,以便更好参与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来源:我要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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