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我办组织起草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E-mail: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
邮编:100081
附件:
附件1: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兽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征求意见表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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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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