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重庆一黑心商家向猪血、鸭血中添加福尔马林被判刑。据悉,该案系重庆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5月17日,被告人王某添加福尔马林制作生产了“碗碗鸭血”160碗和“坨坨猪血”100余斤,“碗碗鸭血”以每碗1元的价格贩卖到火锅店及市场,“坨坨猪血”以每斤1元的价格在市场零售70斤左右,剩余30余斤被查获。经检验,被告人王某制作的“坨坨猪血”和“碗碗鸭血”中均检测出一类致癌物甲醛成分。
该案移交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后,法院在今年4月9日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禁止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3年内从事与食品加工、销售有关的职业;判处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和支付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格的10倍赔偿金10300元。
福尔马林是甲醛的水溶液,外观无色透明,具有腐蚀性。甲醛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包括嗅觉异常、刺激、过敏、肺功能异常、肝功能异常、免疫功能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受影响,还可损伤细胞内的遗传物质,添加到食品,如长期食用有致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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