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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提案清单”中哪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有关?

新华社、中国市场监管报 2019-03-05 点击 511 次

导读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承办的560件建议提案中,规范食品第三方检验机构、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家庭消费升级等建议或提案直接涉及到认证认可相关工作。

  国新办日前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18年国务院部门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承办的560件建议提案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加强食品药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是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之一。其中,规范食品第三方检验机构、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促进家庭消费升级等建议或提案直接涉及到认证认可相关工作。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唐军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创新办理方式,邀请代表、委员座谈,参与调研。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等建议提案,积极协调推进,认真办理落实,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进一步推动注册登记便利化。到去年底,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20天压缩至8.5天以内。今年,还要继续把这一目标扩大到全国范围。

  二是加大维护公平竞争力度。深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督促指导部门和地方建立健全审查机制,全国对31万份新制定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同时不断增强反垄断执法,积极查办了医疗、交通、建筑、公章刻制等行业领域行政性垄断案件。扎实推进价格监管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了电力、房地产、医药、新兴行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集中整治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

  三是大力整治各种市场乱象。围绕代表、委员关心的“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13个部门共同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今年2月中旬,共约谈企业1.3万次,受理消费者“保健”市场领域的投诉举报9365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59万元,全国共立案2826件,案值29.1亿元,结案774件,罚没款1.59亿元。

  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重要职能,在人民政协的平台上通过提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提出意见建议,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体现。各民主党派围绕中共中央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要民生问题,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建议,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也向社会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履职答卷。

  两会大幕即将拉开。截至目前,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均已向媒体介绍了他们两会期间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将要提交的提案。

  这些提案背后,是党派同志们日日夜夜的调研,也是群众的关注。下面是记者整理的重点提案内容介绍,快来看看哪些内容与市场监管工作有关,哪些又是你关注的话题呢?

  民革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3件

  1、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的提案

  2、关于应用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供给的提案

  3、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的提案

  民盟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9件

  1、关于完善专利维持年费制度,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提案

  2、关于完善我国创新体系建设的提案

  3、关于加强零售企业药品质量监管的提案

  4、关于建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机制的提案

  5、关于进一步推动票据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的提案

  6、关于防控民营企业债务违约风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

  7、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标准制修订体系的提案

  8、关于完善和优化执转破制度,打通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新路径的提案

  9、关于调整立法思路,加强直销传销监管的提案

  民建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1件

  1、关于落实政策扶持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提案

  民进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3件

  1、关于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的提案

  2、关于补家庭消费升级供给短板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3、关于推进我国村庄级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提案

  农工党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3件

  1、关于健全完善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的提案

  2、关于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政策的提案

  3、关于为民营企业构建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的提案

  致公党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3件

   1、关于推进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提案

   2、关于搭建政府与民企沟通平台,提高政策有效性的提案

   3、关于促进药品安全生产刑法规制的提案

  九三学社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3件

  1、关于规范食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建议

  2017年,食品监管部门全国抽检食品样品23万批次,预计2018年抽检总量135万批次,是2017年的6倍。随着抽检总量的增加,第三方检验机构承担越来越多的检验工作。在发达国家实行“农田到餐桌”的食品质量监管中,主要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的管控,这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主要趋势。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但资质和检验人员技术水平等却远远满足不了食品安全检验的需要。

  一是企业自验能力不足。截至2017年末,全国获得许可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14.46万家,中小型企业占绝大多数,但往往不具备检验能力,或对某些项目不具备检验能力。部分企业为达标需要,采取“找间房子,买几样检验仪器,找几个人培训几天”的办法应付检查,甚至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二是政府所属检验机构缺乏活力。目前,多数食品安全检验机构都隶属于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掌握着大量检测资源,却游离在市场之外,普遍存在不作为现象。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即便在食品生产企业主动上门提出检验需求时,也常常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接项目。

  三是第三方检验机构准入门槛过低。由于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和门槛,部分第三方检验机构能轻而易举获得检验的资质,但由于自身硬件设施条件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等,检验结果有效性难以保证。

四是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监管不到位。在市场和政策的推动下,第三方检验机构迎来飞速发展良好机遇,但由于对第三方检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的体系尚不完备,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责任意识不强,利益至上,不惜违背诚信原则,违规操作,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甚至丢掉社会公德底线。

  为此,建议:

  一是统筹规划食品安全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建设。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资源整合,促进合理布局。建议每个省设立一个权威性食品检验机构,供样品复检、仲裁、考评,每个市至少设立一家CNAS认证的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同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加大检验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并将技术资源建设重心下沉,使其方便快捷地承担食品生产企业委托的出厂检验。

  二是有序推进政府所属食品检验机构社会化。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政府所属食品检验机构社会化。深化隶属于政府的事业单位食品检验机构改革,分类整合,推向市场成为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通过政策引导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促进其发展。借鉴辽宁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的改革模式,与民营机构同样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严格检验机构资质认证和管理。制定第三方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食品检验的监管,如飞行检查、比对试验、盲检、信用排名和实力排名等。

  四是完善监管体系建设。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统一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评价标准体系,从测评依据、参与方职责、测评要求、测评方法、测评程序、测评结果与处置等方面加强规范。建立第三方组织信用评价体系、检验机构体系、风险预警体系和监督体系等,确保检验数据和信息公平、公正。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将食品安全检验交由条件和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承担,对检测能力差、诚信水平低、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予以取缔。

  2、关于加强制造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的建议

  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台盟拟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中与市场监管有关的有2件

  1、关于进一步提高和完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和转化机制的建议

  2、关于加强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试点建设的建议


编辑:张圣斌
[来源:新华社、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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