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县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县2018年食品抽检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xsj(2018)0420
三、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凤县双石铺镇
联系方式:王先生 0917-4764940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020室
联系方式:校女士 0917-336538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规格描述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数量及用途:对辖区食品抽检共计306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200批次,小作坊抽检81批次,专项抽检25批次。
2、简要规格描述:抽样对象和检验项目(1)食用农产品抽样对象为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重点针对辖区主产上市销售的上述食用农产品及叶菜类蔬菜进行抽验;(2)节令性食品的抽样对象为消费量大的超市、批发市场,按照产品标准进行检验;(3)小作坊抽样对象为辖区内获得许可(登记备案)的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食品。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加大对高风险区域、品种、项目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
4、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查询且在公告有效期内的查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5月3日至2018年5月9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获取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66号国金中心B座1920室
3、获取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须持企业介绍信、法人代理授权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第八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另作说明。
十、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3日14时30分前
2、开标时间:2018年5月23日14时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宝鸡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3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校女士 联系电话:0917-336538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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