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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中文 |
Q/YRF 0001 S-2011 代用茶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药食两用的菊花、金银花、栀子、胖大海、桑叶、甘草、余甘子、酸枣仁、龙眼、莲子、薄荷、麦芽、山楂、大枣、茯苓、火麻仁、郁李仁、决明子、枸杞、黄精、罗汉果、桔梗、槐花、蒲公英、牡蛎、鸡内金等为原料,将一种或一种以上经过挑选、过筛、清洗、煮提、干燥、粉碎或不粉碎、包装而成的代用茶制品。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