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KBC 0004 S-2014 昆明碧春食品有限公司 豆腐再加工制品 本标准规定了豆腐再加工制品系列(油炸豆制品、卤制豆制品、即食豆制品、熏制豆制品、炸卤豆制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原料经水洗、磨浆、分离、煮浆、点浆、蹲脑、压制、切块、卤制(油炸或熏制)、冷却等工艺制成的产品。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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