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069.1-2008 “宁波路”獭兔 第1部分:生产环境与设施 本部分规定了獭兔饮用水和屠宰、加工用水、大气环境等质量指标和设施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宁波市境内的獭兔养殖场、屠宰场、獭兔产品加工厂及储运单位和个人。 废止依据:宁波市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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